对于父母所遗留下来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父母通过
遗嘱明确表示其遗产仅
赠予其中一位配偶,那么此类财产便不能够被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在遗嘱中并未规定遗产只能赠予任何一方,则此财产将依法被认定为是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关于夫妻共有的遗产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点分配原则:通常情况下,同一顺位的
继承人应平等地享有遗产的分配权;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
法定继承人的
遗产分配份额也可能出现不平等待遇的现象。比如,对于那些生活上经济状况特别困难且缺乏工作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他们分配遗产的过程中,应该得到更多的照顾。同样的,如果对
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的生活帮助,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应在分配遗产的时候获得更多的利益。
另外,如果有
抚养能力却未能
履行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环节中,他们应该分不到或尽可能少地分到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