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之间的性行爲问题,若其中一方坚决反对发生此类行爲,不论这名反对者属于男方抑或是女方,甚至于此对夫妇在法律层面上的婚姻状态是否存在,该反对方若是通过使用
暴力手段、威胁或其他强制方法来压制自己配偶的本意,而试图发生这样的性关系,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强奸罪。尽管根据我国的
刑事司法原则,通常情况下,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持续的期间,妻子拒绝与其丈夫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并不视为强奸行为;
然而,如果由此导致的伤害后果程度较严重或者涉及到其他诸如虐待等更为恶劣的情节出现时,这些情况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其他
犯罪类型如故意
伤害罪和虐待罪等等,并对此进行相应的审判处置。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