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并遵循法律规定的
夫妻财产协议具备有效性。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夫妇双方可在婚前及婚后期间对各自所得财物的划分进行合理规划和约定。协议内容应以文字形式明确表达。只有当协议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后,其效力才能被法律所认可:
1. 协议双方须具完全
行为能力;
2. 协议须出于
当事人真心,不受任何
虚假因素干扰;
3.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明文禁止性规定,亦不能与公共道德伦理相违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
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