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保险汽车发生第三方受害责任事故的情况下,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
赔偿范畴、项目及标准进行核算,同时遵循
保险合同中所确定的各项规则予以妥善处置。
二、针对保险单中已明确记载之责任限额,我们将对相关
赔偿金额加以核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投保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