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民事纷争之事,倘若
法院判决书在维权者无异议后正式认定并生效,此时若
债务人无力赔付
债务或者拒绝
履行义务,则权益受侵害者有权向当地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有权根据法律
法规对
被执行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进行合法执行。此外,法院还可以实施例如将被执行人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限高等
强制措施以进一步推进司法进程。
然而,若被执行人确无法承受如此重负而无法履行债务,法院亦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时终止
执行程序,直至对方具备偿还能力,或者在条件许可时随时
恢复执行工作。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
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
一审人
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