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信用卡逾期事件发生之后,通常情况下,贷款机构并不会采取
上门催收这样的极端做法,取而代之的是采取更加温和的方式进行账款
追讨,例如通过致电客户以便提醒对方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此外,针对恶意
拖欠行为,贷款机构往往会以收取高额利息作为惩罚措施,以此来促使
消费者尽快还款,否则将会加剧
贷款人的
债务负担。需要强调的是,上门收款这种方式本身并不合法合理,正派的贷款机构绝不会进行任何
违法违规操作。
然而,无论是否存在上门催收的行为,信用卡逾期对借贷人都将产生严重的影响,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角度出发,还是从自身权益考虑,持卡人均应尽全力偿还所
欠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