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或仍然有人受到
传唤,原因在于,在
刑事拘留期限达到37天之后,虽然已经不再具备实施
刑事拘留的条件,然而,可以采取其他的
刑事强制手段。
刑事拘留的最大时限为37日。然而,并不是说到了第37天便会自行释放罪嫌人员,在此期间内,若未
批准逮捕程序,则将更改
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被拘留者。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
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