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女朋友间借款未偿还之事宜,尚不能直接判定为
欺诈行为,而应视为普通的
借贷关系,属于两相情愿的民事纷争范畴内。若对方确实存在着以欺诈手段骗取资金的动机,对所借款项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刻意隐瞒,而且其
数额巨大的话,那么这就构成了
诈骗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