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男性未经
结婚登记而与已婚女性共同生活是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名已婚女性的法定配偶提出
离婚请求,他/她可以同时向这位女性提起
损害赔偿诉讼;
至于若存在双方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的情况,那么他们将会因涉嫌构成
重婚罪而面临严厉的
刑事处罚。除了需要承担对于另一方的
民事赔偿责任之外,这两名
同居者都有可能被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