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买卖交易未完成
过户手续,那么该车辆在法律上仍归属于原车主名下,由此,原车主仍然可以申请对其进行注销处理。对于
机动车注销这一概念,则特指已被正式注册登记且满足国家规定强制
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复存在或因
重大交通事故而无法再在我国使用的机动车、以及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
消费者要求退货的机动车等情况。在此种情况下,车辆所有者必须依照相关
法规为机动车提出
注销登记的申请。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