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启动
取保候审程序以后,公安部门首先要依照实际状况对被告人执行形式意义上的
拘留,这个过程通常需要三天左右的时间来完成。紧接着,公安机关需要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提请,请求批准对
行为人进行
逮捕。而一旦被
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所拥有的
侦查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月,但对于案情错综复杂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等,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予以延长。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