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交通事故导致有生命的受害者离世的案件中,肇事
行为人是否需要
被拘留处理,通常依据案情而定:
1、假如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了不幸的人员死亡事件,同时
肇事司机被判定应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
主要责任乃至全责,那么肇事司机将不得不面对被拘留甚至
判刑的法律后果;
2、然而,若肇事司机仅需承担次要责任或更低的责任,他就无需面临
拘留惩罚。一旦肇事行为人被实施拘留措施,他们必须经过取保候审或者
缓刑程序后方可恢复自由。若触犯道路交通
法规制造严重的交通事故,致使人员死伤或者资产遭受巨大损失,肇事司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而如若肇事司机逃避责任,他将面临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如因逃匿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肇事行为人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
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
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
肇事罪定罪
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
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
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
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
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