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住宅性质的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情况,您只需直接向土地管理局提交
续期申请,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相关费用便可。所谓土地使用权,是指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及公民个人等多方主体;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这三类
外资企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具备完备手续或者基于双方约定,依据既定流程就享有对
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占用、使用、收益以及有限处分的权益。
《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
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