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后的
赔偿事宜,保险公司明确表示不予承担
误工费用。车损停运损失费,这是指营运性质的车辆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了车辆的损害,但是受损的汽车在修复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同时因为受害者无法继续开展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业务,导致其经济收入的减少或者每天的停运损失,责任方将对此类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然而保险公司则并不承担此类
赔偿责任。
《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第八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
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
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保险车辆被
盗窃、
抢劫、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
财产损失;
(六)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
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