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轻微刮擦他人车辆的情况下,实施了
肇事逃逸行为者需全责承担该起事故,关于是否会受到惩罚,这可能需要面临一次性的扣除12分或被直接
吊销驾照的严厉打击;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肇事者能够采取
主动投案并且与对方进行顺利协商处理,警方则可能免于对其进行
立案处理。对于轻微刮擦
逃逸事件,根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肇事者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并可给予不超过15天的
拘留处罚。
若在
交通事故中,
当事人实施逃逸,那他们将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如果有足够的
证据表明另一方当事人也存在过错,法院有权减轻责任。
此外,如果当事人有意破坏现场布局、
伪造证据或者完全毁灭证据,他们将会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
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