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
法规中,工伤
鉴定程序通常需要耗时60工作日,但最长期限可延长至90个工作日(注: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在此期间内,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及时向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及个人送达最终的鉴定结论书。
值得注意的是,进行
工伤鉴定的前提条件是,该名员工已经得到
社保部门的
工伤确认,并且必须在相关
医疗期结束或者
医疗期满之后方可申请鉴定。另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涉及到
工伤事故的话题进行科学严谨的鉴定分析处理,以此确定员工受工伤的程度及其对未来工作能力的影响。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
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