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对于
农民工而言,形成的往往属于
劳务关系范畴。相较于建立完整的
劳动关系来说,劳务关系的建立过程相对简便,程序亦简化许多,因此在实践中经常采用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进行磋商并达成协议。
然而为了确保契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们依然建议您尽可能选择以
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从而尽可能地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争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
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