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
报案之后是否需要进行笔录记录,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予以具体分析。通常来说,当案件发生并被进行
报警处理时,只有在
立案之后才能启动正式的调查程序,有针对性地收集和
固定证据(例如为相关人员制作笔录)。
另外,在某些情况下,
犯罪行为已经发生,而侦查部门无法立即确定其是否满足
立案条件时,也可能需要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包括制作笔录等记录。
然而,如果报案的情况并不符合警方对于案件立案的规定,那么警方将不会对该案件进行受理,相应的也就无需进行笔录记录了。无论是以书面还是口述的方式,都可以向相关机构进行报案维权。若是选择采用口头报案的方式,现场的接待人员应将该情况详细记载成笔录,经过详细宣读并确认无误之后,由报案人亲自签署或者加盖相关印章。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