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
自诉案件的司法流程要求人
民法院应在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过严格审定,认为案件符合受理标准的,应依法作出
立案的决定,并且需要以
书面形式告知
自诉人或
代理转告人。
同时,
自诉过程中通常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必须依据规定制作并向法院提交
刑事自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
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
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