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如肇事者有
逃逸之事实,即可视为行为已构成逃逸,并不能将其与是否已经向警方
报案相挂钩。
根据我国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
行为人在引起
交通事故之后有逃逸之作为,相关职能部门有权依法对其
机动车驾驶资格予以
吊销,同时在该事件之后的终身岁月里,也不得再次申请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