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规定,执行职员须于接获财务部门所发出的执行款已成功入帐通知之日起三十日之内,迅速完成对执行款数额的精确核算、与执行成本的详细结算、向申请人发出领款通知以及执行款项支付等各项重要任务。因此,从执行款抵达法院的时间来看,通常情况下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便能够按照相应程序实现全额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