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针对跨地域的经济侦察案件所涉及的冻结事宜,其具体的冻结周期需要根据各类涉案财产类型而定。诸如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存资金以及期货
保证金等现金类财产的冻结期为六个月;对于冻结债券、股票、基金单位等资
产证券化产品则冻结期设定为两年;对于
股权、
保险合同收益权或投资权益这两类结构性的金融产品,其冻结期则固定在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