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持有刀具进行威胁、但未造成人员伤害的行为,应予以最严厉的
处罚,包括仅仅五天以下的
有期徒刑和不超过五百元人民币的罚款;但是,如果情节较为轻微,则只需要给予
行为人警告或最多两百元人民币的罚款即可。
然而,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该类行径已经严重到构成
犯罪的程度,那么行为人必须依法承担起相应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
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
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