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欠款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且出借方向法律机构
提出诉讼请求,同时在
败诉后仍然拒绝
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可依法
申请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法律文书所指定的财物或票证应由执行人员直接召唤相关双方
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付或通过执行人员进行转交,并确保相关物品被被交付方顺利签署纳为己有。对于拥有上述财物或票证的个人居民,法院有权向其发出通知,敦促其自觉主动地交出来源。如果遇到个人居民出于各种原因而拒绝按法律规定交还,则将采取
强制措施予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