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醉酒驾驶致人轻度伤害被认定为
危险驾驶罪,将依法以判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
拘役作为惩罚;如果造成一
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负担事故的全部或
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负担
事故同等责任;以及在事故中造成公有财产或他人
财产损失,直接承担了事故的所有或主要责任,并且无法
赔偿数额达到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者;
2.在酒驾案件中,若乘客的受伤程度被鉴定为
一级轻伤,则将依据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
量刑,即根据具体情节处以从一个月至六个月的
有期徒刑。若存在更为严重的情况,如导致乘客死亡或人员重伤达到了三人或以上人数,并在事故中承担了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在事故中导致三个或更多的人去世,同时也承担了事故中的同等责任;
此外,如果驾驶员实施了醉酒驾驶行为,对
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造成了直接的
经济损失,同样需要承担责任,其中,
赔偿金额在人民币叁拾万元以上的,即视为其无能力赔偿。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