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农村危房问题,建议您寻求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提供帮助;
如若您身处乡镇地区,则可以寻找乡政府机构中的农房管理办公室进行洽谈咨询。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指出,对于存在大量危房且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区域,如需实施旧城区改造,应当有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发布
房屋征收决定,并组织实施改造工作,同时遵循城镇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
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