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完整步骤如下:
首先是需要在得知
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以
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报告,同时将对应保单送至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填报“车辆出险登记表”与“出险通知书”两份文件;
其次,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案件调查,生成事故证明及
经济赔偿执行凭证。此过程中,需依据相关规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严格审视对方提出的所有
赔偿项目。在出具的事故证明中,须详细注明事故各方的责任界定以及赔偿方案。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则需展现每项具体赔偿项目及其金额;接下来,确保妥善保存所有涉及赔偿对方损失的凭证,例如预先垫支的医药费收据发票等,以免影响保险公司对您的赔偿数额核定;
然后,整理相关资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其中包括“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
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以及“赔款通知书”等等;
最后,在保险公司内部流程全部走完之后,他们将联系您领取赔款。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