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实际
出资的情况下,公司的
股权无法实现
退股,然而可以进行股份转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协商互相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若股东欲将其股权向非股东的第三方转让,则须获得其他股东人数过半数以上的明确同意。这种情况下,股东需以
书面形式向其他股东做出
股权转让通知,要求征求意见。倘若其他股东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十日内未作出任何回应,则视为同意该项股权转让。
《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
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