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正式开庭之后,并不会立刻面临坐牢的风险。您需要严格按照开庭通知书上所列明的具体开庭日期、时间、地点以及其他必要事项进行准时出席,以防止因迟到、缺席或证件、
证据原件遗失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与误解。若经过司法机关合法的通知程序,
当事人仍有意拒绝出席法庭审理或是未经仲裁庭书面批准便擅自中途离场的行为,将视情况分别对申请人做出自行撤销仲裁申请的裁决,对于
被申请人则采取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处理。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
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
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