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计算
个人所得税时,我们要从其年度总收入扣减掉五千元的
免征额度后,再以总和与二万元相比较,得出的差值将被乘以百分之二十的税率,同时,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还需再扣除一百四十一元作为扣除额,最终的结果就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为税款总额一千五百九十元。
2.在税务计算中,我们会首先计算出
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总收入减去免征额度再减去各类专项扣除如
社保公积金等之后再减去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认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最后得到的数字便是我们最终要缴纳的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
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