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者在正式开始工作十日后若未能依法签订
试用期合同而选择离职的话,仍然有权得到相应的报酬作为酬劳。对于那些在试用期期间决定终止工作的劳动者而言,只需提前三日向雇主做出说明即可获得批准。
入职之日起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签定规范的劳动合约;倘若
逾期则可能面临被劳动者
追讨双倍薪资的风险。当劳动者以
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发出终止
劳动关系的通知后,便可即刻离开工作岗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并且尚享有权要求支付剩余的
工资、
经济补偿金(依据每一
工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及完善离职程序等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