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审申请
立案后何时开庭的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时间限制。
然而在
诉讼程序中,对于各类事项的处理时限皆有所规制。具体而言,若再审案件按照
一审审判流程进行审理且适用
简易程序,则自立案之日起算,三个月内应作出裁判结果。在此期间需遵循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普通民事案件的审判期限通常为3个月,若因特殊情形需经院长许可方可适度延长;
其次,自立案之时至案件开始审理,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
最后,建议向立案庭工作人员询问,以确保立案信息无误。
此外,法院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不等同于已经予以立案受理,这一点也值得注意。兹列举如下:
1.倘若再审案件依循一审程序审理并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日期起三个月内应当下达判决结果。具体要点包括:一般民事案件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须经院长许可方能适当延长;不过从立案到正式
开庭审理,原则上需掌握在3个月以内;
另外可到立案庭查询原因,了解是否因举证不足导致未能顺利立案。
2.如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再审案件,立案之后原则上应在6个月内作出裁判结果。
3.若再审案件按照
二审程序展开审理,那么判决结果应在立案之後的三个月内产生。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