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贷款人不幸离世之后,贷款应交由其
法定继承人或合法配偶负责偿还。按照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当夫妻其中一方去世之际,对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公共
债务,生存的另一方须对其实施
连带清偿责任。倘若贷款人事先预留了个人遗产作为偿还保障,在
借款人过世以后,其所遗留下来的债务原则上理应由这些遗产来进行偿还。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无论何种情形,只要有人
继承了借款人的遗产,那么其就需要负责偿还相应的贷款。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
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