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中介所收取的
中介费用,其具体规定如下:对于成交金额在十万元人民币(包括十万元整)以内的交易,将按照百分之二来计费;当成交金额介于十万元人民币至一百万元人民币之间时(亦包含一百万元整),根据此情况采取百分之一作为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当成交金额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之时,则按照百分之零点五进行计算。
《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