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情况考量。在接到
传唤后,倘若
犯罪嫌疑确凿地具备了
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将依法受到
拘留处罚。
然而,若在传唤以后并未找到任何相关
证据能证实
犯罪嫌疑人身犯重罪,或者经查证其实并无任何犯罪行为的话,则无需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
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
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
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