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由于自身违反交通
法规使得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且致使
受害人遭遇轻微伤害的情况下,
当事人理应对其所承受的损失进行必要之补偿;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足以构成
犯罪,因此行为人无需承担对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一旦
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人身伤亡或
财产损失时,应当由承保该车辆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之下的保险机构,按照相关标准给予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