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订
劳务合同的情况下,原则上并不允许自由
解除劳动关系。
然而,若
劳动者选择离开正在
提供劳务的公司或单位,通常需与雇佣方进行充分商议以达成共识,或预先告知一定的离职缘由及期限。但是,若雇主存在迟延支付劳动薪酬等严重损害
劳动者权益之行为,那么依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