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
侮辱谩骂,我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这是因为这种行为已经侵犯到了受害者的
名誉权。作为权益受损方,受害者应在妥善收集并保留充分
证据之后,寻求通过
民事诉讼方式来追究
侵权者的法律责任;请求其立即停止对
受害人权益的侵害,同时迅速消除不良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若侵权者的侮辱和谩骂对受害者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精神伤害及损害,受害者还有权利要求侵权者给予高达法定限度内的
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
行为人承担
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
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