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快递遗失责任的承担问题,究竟应该由商家负责
赔偿还是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这需要根据相关协议或约定进行明确,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快递的所有权归属。假若在购物过程中,
消费者同商家已经事先达成具体赔偿事宜的协议,则应遵循该协议;若无明确约定,自商品交割之日起商品的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换句话说,在快递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遗失事件,从法律角度看,其实是卖方的物品遭受遗失,卖方有权为此向物流公司提出索赔,同时,对于货物寄送方——也就是卖方来说,他们有义务和物流公司按照运输合约的规定共同商议并确定最终的
赔偿金额。作为消费者,您可以依照购买合同的规定,要求卖方重新安排货物交付事宜或者因卖方未
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期限而解除交易合同、办理退换货手续以及申请
赔偿金等。
《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