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于构成开设赌场罪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如果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其所支配和控制的
赃款,法院将会酌定给予适当程度的从轻处理,即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但是,若情节较为严重,可能会处以五年以上、最长达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承担相应数额的
罚金作为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
刑事判决生效并开始执行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然具有一定的努力方向,通过严格遵守监狱内部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深刻反省过去的行为,表现出足够的诚意和决心进行彻底的改正和反思,这样的话就有可能获得相应程度的
减刑待遇。
另外,如果能够有显著突出的
立功表现,也是有资格申请减刑的。当然,若有
重大立功等显著贡献的,更应考虑予以宽大处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