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独立拥有属于他们私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社会所公认的个人权利之一。在
结婚之后,作为夫妻,男女双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和在婚前已经存在的财产进行划分,使得它们分别属于任意一方的私有财产、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每个人分别拥有其中的一部分财产、夫妇两人共同拥有剩余的另一部分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相关协议必须以书面的纸面形式加以确认,以便于日后的执行和法律认定。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