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冻取保候审的情况大致分为两类:当发现不应再对相关人员追究
刑事责任或
取保候审期限已经过期两种情形下,应立即着手
解除取保候审程序。若认为不应当
追责的话,将会在第一时间将这一决定通知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和相关利益方,以便完成结案手续。而对于取保候审
期限届满仍需进一步侦办的
公诉案件,如果公安机关认为
犯罪事实清楚且
证据确凿充足,则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完成侦查并移交至检察机关。
待检察机关完成案件审查之后,人
民法院应对受理的案件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
提起公诉的决定,若是涉及到重大、复杂的案件,最长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案件的被告可能被
判死刑又或是涉及到
附带民事诉讼,以及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等特殊情况下,如果发现无法在期限内完成侦查工作,经由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有权将
侦查期限延长至三个月;如需再次延期,还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于
自诉案件来说,自取保候审期结束后,若被告人被
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在审理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案工作,最多不能超出三个月。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