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五项
社会保险的支付义务通常都是由工作单位来承担。当您面临转换工作环境的情况时,后续出现的新工作单位理应接手并继续执行您的五大社会保险的缴费任务。在大部分的情形之下,为了避免繁琐的程序,您并不用亲自参与处理调动五种社会保险之间的转移事项,而是可以放心地等待新的工作单位在您正式开始新的职业生涯之后为您完成这些操作。但是,如果您的新工作单位与您之前就职的旧单位分别位于不同的行政区域,那么这项事务就有可能变得较为复杂了。众所周知,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是根据地域进行分级管理的,因此各个地方的社会保险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或许需要亲自出面来处理五大社会保险的转移事宜。尽管具体的转移流程可能因具体地区的规定而有所区别,但通常都会包含如下几个必要的环节:首先,您需向离职前的工作单位的
社保征管部门提出停保请求,并领取其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接着,再将这份证明文件
递交给崭新的工作单位的社保征管部门,提出社转申请。在此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些个人资料,例如
身份证件、
户籍证明以及劳动协议等等。综合来看,虽然五项社会保险的转移工作主要还是由工作单位主导,但在特定的情况下,您也可能面临必须亲自动手办理的情况。不管怎样,无论何时何地发生工作变更,您都应当
保证您的五项社会保险能得以顺利的转移,从而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
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
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
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