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前往进行
工伤鉴定之时,医师可能会告知您当前的状况无法进行鉴定操作。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律师建议在第二次手术完成之际,您无需再次进行繁琐的
工伤认定程序,仅需提交相关资料,即可直接进行
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过去的实践经验和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形通常可评为
九级伤残等级。
同时,您还需要准备好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以配合后续的鉴定工作。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
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
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