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可以进行
强制执行。就如何处理超越了
被执行人和其受
抚养家庭所需的基本生活房屋和日常用品这个问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如果能够确保被执行人与其受抚养家庭维持最低生活水准所需的居住房以及普通生活必备品得到充分供给的话,那么人
民法院将有权对这些物品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如下情况都属于被执行人拥有着别的稳定租住房屋;
此外,假如被执行人
家属共有,在户主名单里还有其他的房产存在;
另外若被执行人仅有的一处住房面积过于庞大,那么这也将会变成可以
被强制执行的对象。
《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
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被执行人享有其他固定的租赁房屋;被执行人共
同居住的
家庭成员名下有其他房产;被执行人的唯一一住房面积过大;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价格过高,均可视为超过生活所必需,此类情况下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也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