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
寻衅滋事且导致受害者轻微伤害的情况,相关的法律裁决大致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
一,
当事人因寻衅滋事引发的问题,倘若仅导致受害者轻微受伤,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被视为
刑事犯罪,依据相关规定,涉案人员应被判处五日至十日的
拘留处罚,同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
二,对于情节相对严重的事件,法律规定处以十日以上直至十五日的拘留惩罚,在此基础上还可附加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
三,如果寻衅滋事的行为同时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使得情节达到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标准,则该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在此状况下,
责任人将面临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司法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