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
交通规则规定,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车祸并不绝对承担全部责任。在这种情形下,对于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责任分配问题,应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判定。
如果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本身的疏忽或过失导致事故的发生,那么,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将肩负全部的责任。若由于双方或者多方
当事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疏忽或过失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则每个当事方需按照其过错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平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等相应职责。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
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