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
拘役有别于其他的
刑罚方式,因为它属于刑罚
类别中
主刑的组成部分之一与之并驱的还有
管制判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和
死刑。当受到拘役惩处的罪犯,应由特定公安机关在其附近执行具体之刑期。在此期间,被判定拘役的罪犯可享有每月一日至两日至家庭探视的权益;如选择参与劳动改造则可考虑按劳获取适当的发放酬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
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