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实际上意味着对被告人判处了三年的
有期徒刑,然而,这个
刑罚并不是立即执行的,而是在
缓期内执行的。只要在缓期内,被判处
缓刑的人能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达到法定要求,那么等到
缓刑考验期满时,原来的刑罚将自动失效,不再需要执行。缓刑,简言之,即在正式确定
犯罪分子有罪之前,先给予他们自由等待审判结束,再根据他在缓期中行为的优劣来决定是否对其施加实际的刑罚。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