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由分公司代为行使
诉讼权,必须满足下列几方面的特定条件:
首先是该分公司应当经过合法程序进行设立,并且已经获得了相应的营业资格证书;
其次,总公司需要向分公司实质性的授权,让其得以代表总公司在法院进行相关的
法律诉讼程序;
最后,还需要满足其他一些必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
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
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